1.完善绩效考核法律体系
我国政府要从根本上改善政府绩效考核面临的困境与问题,首要的是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和做法,加强政府绩效考核的立法工作,通过立法来保证政府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道路。一方面从立法上确立绩效考核的地位,保证政府绩效考核成为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环节,以提高政府管理水平。另一方面从法律上树立绩效考核的权威性,保证绩效考核机构在政府中应具有相应的独立地位。
2.树立系统全面的考核理念
我国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根植于我国特殊的政治文化背景,具有与外国政府考核体系不同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环境和制度依托。传统的考核只是为了检查政府人员的工作,促使他们改正缺陷,基本上是政府个人的角度出发,而很少考虑考核对组织甚至整个行政系统、整个社会的意义。因此必须通过政府绩效考核平台树立系统全面的考核理念。
3.建立指标标准体系
所谓考核标准,是指表达各个考核指标状态特征的规范化语言和数据。根据绩效考核的要求和测量学的原理,绩效考核标准及流程可以通过政府绩效考核平台来完成,使政府人员通过各项考核来了解工作完成程度。


